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推动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4年4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东莞理工学院积极组织申报。经过不断努力,东莞理工学院终于在高校副教授评审权上实现了零的突破。2015年7月,东莞理工学院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被授予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这意味着学校在教育教学质量、学科科研实力、师资队伍整体学术水平上达到了新的高度,对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