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莞工二十年
P. 150

148               ——东莞理工学院20年发展足迹                                                                                                                            第三章  本科新跨越  百尺再登高        149






                        ——2006年4月3日至6日,瑞士联邦创新委员会专家组组长、瑞士南方                                                          合作办学工作。2009年12月22日,省政府函报国家教育部,申请在莞设立中
                    应用科技大学教授Claudio  Boer来我校洽谈关于在机电工程、先进制造等方                                                        外合作高等教育机构。这些探索,为进一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积累了丰
                    面教学、培训、科研方面的实质性合作事宜,就瑞士精密制造业与我校开展                                                               富经验。

                    教学、培训、科研合作的有关事宜进行交流;同年11月24至26日,加拿大麦                                                                 2011年1月5日,我校与美国阿肯色大学签订合作备忘录,开展交流生项
                    克马斯特大学校长Peter  George一行访问我院,与我校达成合作办学意向,                                                        目,共14名学生分两批赴美国阿肯色大学进行为期4个月的交流学习;11月7
                    签定了合作协议;2006年学校还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缔结友好院校暨学术交                                                             日,我校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理工学院就学生交流、师资培训、学术
                    流与合作意向书,与美国北爱荷华大学签定校际友好合作协议书,与瑞士南                                                               科研合作等方面签订了学术合作备忘录。
                    方应用科技大学签定学术与科研合作谅解备忘录,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                                                                    目前,我校结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和硕士点建设两个新的发展方向,

                    签定校际学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两校在工程专业、社会科学及商科等专业的                                                               巩固和深化与美国北爱荷华大学、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理工学院
                    合作协议书,与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缔结友好院校暨学术交流与合作的意向                                                               等的合作项目;认真总结中外合作办学经验,在教育国际化改革试点实施方
                    书。                                                                                              案的基础上,开展与有关国外高校的合作洽谈,努力开创我校中外合作办学

                        ——2007年1月,瑞士南方应用科技大学校长Mauro  Dell'Ambrogio一行                                                新局面。
                    来我校商谈中瑞精密制造中心和教育合作事宜,并签订共建“中瑞精密制造
                    技术中心”协议和教育培训合作协议;11月2日,法国南特理工大学校长顾问                                                                  六、建设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
                    Yves Thomas一行到我校商谈合作事宜;11月23日,瑞士南方应用科技大学应
                    用计算机科学及工业技术系主任Claudio R. Boër一行到我校讨论中瑞精密制                                                            创办独立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是升本以来学校的大手笔之

                    造技术中心建设和SUPSI硕士生课程设置问题。                                                                         一。随着教育部第26号令的颁布实施,学校着力理顺城市学院办学机制,建
                        ——2008年1月8日,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复旦大学前校长、中科院院                                                          设新校区,推动城市学院向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迈进。
                    士杨福家来校访问,指导办学;3月2日,我校与瑞典麦拉道伦大学下属企业                                                                   (一)城市学院的创办与发展

                    3P  Internetional公司缔结友好院校暨学术交流与合作意向书;10月20日,                                                         2003年3月10日,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复(粤教规〔2003〕50号),同意
                    美国北爱荷华大学助理副校长Kurt Meredith来校访问;11月23日,加拿大麦                                                      我校成立城市学院,城市学院按照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运作,同年面向社会招
                    克马斯特大学副校长Roger Trull来校交流。                                                                       收本专科生572人。
                        2009年以来,学校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04年6月30日,根据《关于确认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为独立学院的
                    2020)》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与有着良好合作基                                                             通知》(教发函〔2004〕194 号),城市学院获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

                    础的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进                                                        2005年4月20日,《关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独立法人问题的复函》
                    行合作办学方面的探索,双方多次互派人员对双方关心的细则问题进行了讨                                                               (东委办〔2005〕25 号)明确了城市学院的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学
                    论。学校成立了中外合作项目组,并对作为合作办学首期场地的学术交流中                                                               院不定行政级别,实行自收自支,市财政不予拨款,城市学院名下的资产均

                    心进行改造。广东省政府、省教育厅、东莞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我校的中外                                                               为国有资产。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